各学院:
为了做好二〇二一年三月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常理工〔2017〕16号)、《常熟理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常理工〔2017〕19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往届所有延长学年学生
二、审核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1.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关系到每位学生的毕业就业,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审核工作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2.各学院须对往届所有延长学年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做到准确无误。
四、毕业资格审核要求
毕业资格审核所依据的文件为《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说明如下:
1.凡符合文件中所列毕业条件者,方可准予毕业。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毕业资格,不能发放毕业证书:
(1)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或未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
(2)毕业前处分未解除;
(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测试总评成绩未达学校规定者。
3.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审核依据,根据各学期的实施计划,核算出各专业各类性质的学分,包括总学分、必修课、限选课、公共选修课学分。如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以教务处审批后的为准;专转本专业审核依据为各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与环节。
4.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须对学生逐个审核,对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所依据的文件为《常熟理工学院学士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文件要求严格审核,重点为: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的处分是否解除等。
2.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须对申请学位授予的学生逐个进行审核,对拟授予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由教务处复核、汇总,填报《常熟理工学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包)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如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已办理毕业证书,但仅因大学外语成绩未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而未授予学士学位者,同时参加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考核成绩已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请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见附件包)至各学院教务秘书处,将其列入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名单。
六、具体操作流程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
2.具体审核流程均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审核模块下“主修专业毕业审核”和“主
修专业学位审核”模块中完成。
3.审核全部完成后,请各学院填写:
(1)常熟理工学院二〇二一年三月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包);
(2)常熟理工学院二〇二一年三月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包);
(3)常熟理工学院二〇二一年三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附件包);
(4)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延长学年换毕业情况统计表(附件包)
(5)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延长学年换结业情况统计表(附件包)
七、特殊类型
1.单招、专升本、现代职教体系转段学生按照相应人才培养方案审核。
2.海外交流的学生,其海外交流成绩等级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转换,毕业资格按同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在毕业资格审核前做好课程成绩转换申请。
3.部分特殊表现的学生可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详见《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在3月25日之前填写《常熟理工学院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